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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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对涉案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办案安全,近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签订《关于加强医疗急救协助协议》,明确各自职责义务,有效处置办案中涉案人员可能出现的突发疾病,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安全办案提供有力检务保障。
检医合作,做好事前防范。把了解涉案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作为询问、讯问的必备前置程序,详细了解涉案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和病史情况,发现涉案人员患有相关病史时及时邀请医务人员对涉案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评估,做好事前防范。定时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开展急救技能训练,提高办案人员的基本急救能力。
绿色通道,确保办案安全。该院与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构建了集预防、安全为一体的“检医联动”机制,建立了涉案人员医疗绿色通道。严格要求办案干警实地熟悉并检查“绿色通道”的各个环节,保障每位办案干警随时都能联系医院医务科、急诊科。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根据检察机关办案需要,选派医务人员到办案工作区待诊,配合对涉案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并提出是否适合询问、讯问的意见建议和注意事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办案安全。
强化责任,提高保密意识。《协议》要求参与涉案人员健康检查或医疗救助的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诊疗常规和规范,严禁泄露相关案件和涉案人员信息,诊疗过程中所形成的医疗文书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发现涉案人员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申请回避。